主要進駐費用
一、土地租金:
(一)計收標準
依據「科技產業園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規定,每月土地租金之計收標準為該租地申報地價乘以租率百分之五除以十二個月,乘以該租地面積。
(二)核定金額
1.開發商–大買家股份有限公司(坵塊B): $21.25元/月/m²、優惠租金$18.53元/月/m²。
2.開發商–佑順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坵塊C): $15.83元/月/m²、優惠租金$13.84元/月/m²。

二、公共設施建設費:
(一)計收標準
依據「科技產業園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規定,社區土地公共設施建設費用,依該公共設施建設已支付或已確定之金額,連同貸款本息折算年金,依租用土地面積比例分二十年平均負擔。
公共設施如由私人投資興建者,其建設費用應報請管理處審核後,依前項標準由管理處及分處計收。
(二)核定金額
公共設施建設費業於103年3月11日經管理處核定為$7.81元/月/m²,並自103年4月1日起開始計收。

三、管理費:
(一)計收標準
依據「科技產業園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規定,「租地自建營運場所者」為營業額乘以管理費費率(費率依行業別而異,為0.1‰~3‰不等),未達基本費者,以基本費計收(建築物樓地板面積8元/月/平方公尺計算);「購(租)營運場所者」以建築物樓地板面積13.8元/月/平方公尺計收。
適用區內事業,費用如有變更,依新核定標準計收,詳細資訊可參考「科技產業園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