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肩負全國科技產業園區及產業園區管理之責,主要辦理園區開發、招商引資、廠商輔導及環境永續等業務。因本局轄區面積高達3.3萬公頃,涵蓋全國逾75%產業用地,爰下設臺北、臺中、臺南及高屏分局等4個分局,俾提供廠商即時服務,並透過各項廠商服務措施之推動,期達成優化優質營運環境、促進產業發展之任務使命。
歷史沿革
1.園區發展奠基業
(1)科技產業園區(原加工出口區):
55年,全球第一個加工出口區於高雄前鎮成立,此為我國第一個特區,其兼具自由貿易區與工業區之功能,率先推動單一窗口、租稅優惠、便捷通關及土地只租不售等經貿促進制度,成功達成拓展對外貿易、吸引工業投資、引進最新技術及增加就業機會等設立四大目標,對創造「臺灣經濟奇蹟」皆貢獻卓著。
目前科技產業園區已形成半導體封測、顯示器、光學、電子、資訊軟體及數位內容等高值化產業聚落,為彰顯園區轉型有成及區內產業高度科技量能,經濟部特推動園區更名,110年3月28日行政院院長蘇貞昌親臨主持揭牌典禮,正式宣布園區新名為「科技產業園區」。
(2)產業園區(原工業區):
49年,為促進工業發展及刺激民間投資,行政院公布實施「獎勵投資條例」,復為提供產業優良生產環境,特續頒行「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為工業區開發提供法源基礎。59年經濟部工業局成立,下設工業區組,並設置基金推動工業區開發。
目前產業園區是我國產業發展之重要基石,轄內廠商家數高達約1.3萬家、員工數約73萬人、貢獻產值高達新臺幣9兆元,對我國經濟成長及就業繁榮貢獻卓著。此外,產業園區已在各地形成高值化特色產業聚落,為彰顯園區升級轉型與貢獻,99年配合產業創新條例訂定,工業區轉型為產業園區。
2.組織改造展新猷
112年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經濟部暨所屬機關於9月 26日正式揭牌,其中為營造優質投資環境,特將上述兩園區之管理機關--「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與「工業局工業區組」整併,並成立「產業園區管理局」。
產業園區管理局成立後,將有助於發揮統合效益,增加園區資源挹注。未來本局將本於「智慧、安全、永續」之願景,致力達成提供優質空間、聚焦廠商升級、落實低碳永續、推動智慧服務及營造幸福職場等多元目標,俾使園區可持續帶動區域發展,創造經濟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