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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閱覽、抄錄本機關檔案,每2小時收取新臺幣20元;不足2小時,以2小時計算。
(二)申請人如有檔案複製之需要,本機關依據「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之規定收取檔案複製費用。
檔案應用申請是否有身份限制?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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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案應用申請無身份限制,惟申請時應檢具備有本人照片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未成年人申請應用本機關檔案,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
(二)申請應用本機關檔案,應先檢查相關目錄後,填妥檔案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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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本機關總收發掛號。本機關自收受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如有補正資料者,自補正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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