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立管理系統(緊急應變小組),其主要功用在於意外事故發生時,搶救人員各司其責,迅速建立指揮系統,統籌行政支援力量立即防救及處理,將混亂的災害現場迅速掌控,俾使災害損失減低至最小,並及早完成善後復原工作。

【二】
當重大災害發生時,應變小組成員應迅速依本分處「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規定,執行所規劃之任務,現場指揮人員應視災害現場需求指揮所轄消防隊、清潔隊、衛生保健所、環保站、工業給水站等之同仁投入救災。

【三】
災害來襲前之預防準備及災害發生時之緊急搶救工作,緊急應變之秘書單位應以簡訊發送系統或傳真方式,通知應變小組成員立即進行各項準備工作,以快速有效防範災害的發生擴大。

【四】
園區研判可能遭受的10種災害,各主管課室應分別訂定防範措施、狀況處置、復原措施及請求支援事項等災害緊急搶救事件處置作為表,以作為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之依據。

【五】
平時應建立相關政府及民間救援單位之緊急聯絡電話,如高雄市消防局、環保局,毒災應變中心、中油公司、台電公司、自來水公司、中華電信公司、瓦斯公司及鄰近之醫療院所、大型移動式起重機、挖土機、機電公司等,俾利緊急時之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