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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停復職協助

為協助職場父母得以同時兼顧工作與家庭責任,性別平等工作法訂有育嬰留職停薪規定。另為確保育嬰留職停薪期滿時能順利回到工作崗位,性別平等工作法亦明訂雇主不得任意拒絕復職申請。若有疑義可洽產業園區管理局環安勞動組工安勞動科07-3611212#415
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復職之協助措施,如期滿復職、禁止不利對待、教育訓練訊息通知、職業訓練資源等事項,請至勞動部就業平等網(http://eeweb.mol.gov.tw/)首頁-便民服務-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協助措施,並依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動部資訊連結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協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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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