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資料開放優質標章及深化應用獎勵措施」,名稱並修正為「政府資料開放及深化治理獎勵措施」,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2026/06/22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6月17日經園營資字第1150013161號函辦理(如附件1)。
二、檢送修正「政府資料開放及深化治理獎勵措施」1份(如附件2)。
相關資料:
2026/06/22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6月17日經園營資字第1150013161號函辦理(如附件1)。
二、檢送修正「政府資料開放及深化治理獎勵措施」1份(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