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雇主聘僱所定人員之一者,得納入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所定「國內勞工」及「本國勞工」之人數計算解釋令1份,請轉知所轄事業,請查照。 2026/04/07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3月31日經園環安字第1150006975號函辦理(原函與附件影附)。 相關資料: 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所定國內勞工及本國勞工之人數計算解釋令1份1.PDF下載檔案(.PDF) 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所定國內勞工及本國勞工之人數計算解釋令1份2.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