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第10屆公共藝術獎」簡章1份,請踴躍報名,請查照。
2026/02/25
一、依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2月23日經園開工字第1150004107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
二、文化部為提升公共藝術辦理品質,營造藝術美學環境,自96年起舉辦「公共藝術獎」活動,以彰顯公共藝術的美學與社會價值,促進大眾對公共藝術的認知、欣賞與認同。
三、各單位於112年至113年間完成公共藝術(案)與計畫,具參選資格,本屆獎勵項目包含「依法設置」及「自行辦理」兩大面向,更擴大「優良承辦獎」徵件對象,請踴躍報名,共同角逐臺灣公共藝術重要殊榮。徵件資訊:
(一)報名日期:115年2月25日上午9時30分至4月15日下午5時止。
(二)報名網址:https://short.moc.gov.tw/s/yxlu9s8。
(三)報名方式:分為「機關推薦」及「自行報名」,採推薦報名者,被推薦者應檢具審議機關推薦報名表。如報名優良承辦獎,被推薦者應檢具興辦機關推薦表(如附件2),詳情請參閱簡章(如附件3)。
四、報名期間如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執行單位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聯絡窗口02-2653-9292分機284王小姐或分機222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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