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檢送「勞動檢查機構協助職業災害勞工提供職業災害檢查初步分析作業原則」1份,請查照。
2026/01/20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1月13日經園環永字第1150000874號函轉勞動部115年1月9日勞職授字第1140255918B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
二、勞動部為強化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之權益保障與協助機制,特訂定旨揭作業原則,該原則自即日生效,係由各勞動檢查機構提供「職業災害檢查初步分析表」予地方主管機關之職業災害勞工專業服務人員,作為其於後續和解、調解或訴訟等權益主張之參考。
三、前揭分析表係為協助罹災勞工或其家屬瞭解職業災害發生經過,使其能迅速掌握相關資訊,縮短資訊取得時程,並強化證據可得性,請貴中心確實配合辦理,以共同維護職業災害勞工權益,並轉知所轄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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