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函以,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115年6月24日以院臺衛字第1151058804號公告修正,並自115年6月26日生效,請查照。
2026/06/29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6月25日經園發法字第1150013856號函轉行政院115年6月24日院臺衛字第1151058804B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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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6月25日經園發法字第1150013856號函轉行政院115年6月24日院臺衛字第1151058804B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