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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勞動部115年度第2期「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受理申請期間延長案,請查照。

2026/06/17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115年6月15日經園北環字第1150003927號函轉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6月12日經園環安字第1150012809號函辦理。(勞動部原函如附件)

二、勞動部於本(115)年修正發布「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及「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為提供事業單位更充裕之申請準備時間,並提升補助措施推動效益,將延長旨揭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至115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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