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訂於115年6月12日舉辦「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服務說明會」(高雄實體場),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2026/06/01
一、查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為鼓勵企業支持員工子女托育,勞動部擴大補助企業辦理托兒設施及措施,推出企業托育補助新制,已於5月1日上路,為使企業瞭解新制規定、相關經費補助及核銷申請作業流
程,勞動部爰辦理多場次說明會。
二、有關場次訊息及報名表可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網址:https://childcare.mol.gov.tw)查詢及下載。欲報名者,請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報名專區(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base/sign_up.aspx)或傳真報名表至本案勞動部委託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傳真:02-3343-1155;電話:02-334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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