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函轉)環境部環境部函,有關「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推動作業要點」業經環境部於115年5月6日以環部循字第1156109405號令訂定發布,附上總說明及逐點說明供各事業單位參閱,請查照。

2026/05/27

一、依據奉交下環境部115年5月6日環部循字第1156109405B號

函辦理。

二、為推動循環經濟及永續發展,藉由建立循環標誌制度,鼓

勵產業投入生產循環產品及提供循環服務,促使循環產品

及服務於市場上擴大流通,並提升公私部門與一般消費者

購買意願,以達到資源有效利用、減少廢棄物與減碳目

的。


相關資料:
  •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57號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