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第4條之3,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8日以勞動條5字第1150147759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2026/04/21 依據勞動部115年4月8日勞動條5字第1150147759D號函辦理。 相關資料: 1150408勞動條5字第1150147759號令.pdf下載檔案(.pdf)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二、第四條之三修正條文.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