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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函以,「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業經該部於115年2月3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302254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2026/02/11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2月5日經園發法字第1150003298號函(原函及附件影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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