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檢送「雇主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家庭看護技術工作,其 被看護者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所需符合之病症或病況、被看護者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身心障礙類別鑑定向度,及失能及依賴照護需要程度一覽表」公告1份如附件,請查照。 2026/01/16 依據勞動部114年12月31日勞動發攬專字第1140521255號函辦理。 相關資料: 1141231勞動發攬專字第1140521255B公告.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