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下稱本標準)」業經內政部會銜經濟部於114年12月19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16578號、經能字第11485005460號令發布,請查照。
2025/12/30
一、本標準主要係規定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為使辦理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相關事宜有所依循,爰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相關規定授權,訂定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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