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科員職代)
職系 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有效期間 自114/8/20起至114/08/29止。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工作項目
1.辦理出納業務(單位預算、科產基金)。
2.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435059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聯絡方式
一、本案採線上應徵(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於事求人網頁或至本分局「首頁/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甄選報名表。
二、請檢具下列資料並掃描上傳事求人系統:(1)甄選報名表(含照片及自傳)、(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5)其他證明文件。
三、逾期報名、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採擇優面試(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佳),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約114年11月中旬)止,或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六、每月薪資:新臺幣38,948元(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率139.1),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
七、視甄選情形酌增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日起3個月。面試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分局得予從缺。
八、本案聯絡人:(04)26581215#683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