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以,「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業經該部於114年8月21日以衛授食字第1142003133號公告預告

2025/09/11

一、本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自行下載。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 60 日 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115021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電話:02-27878371

傳真:02-27878397

電子郵件:baoren@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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