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公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
2026/05/15
本次為配合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趨勢,增列甲氧滴滴涕、十氯三環十八碳二烯(得克隆)與2-(2H-苯并三唑-2-基)-4,6-二三級戊基苯酚(UV-328)為毒性化學物質,訂定管制濃度、分級運作量、禁止運作事項及得使用用途;因應聯合國汞水?公約管理趨勢,修正汞之禁止運作事項及得使用用途;另參考美國最終風險管理規則及我國運作現況,修正四氯乙烯之禁止運作事項及得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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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本次為配合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趨勢,增列甲氧滴滴涕、十氯三環十八碳二烯(得克隆)與2-(2H-苯并三唑-2-基)-4,6-二三級戊基苯酚(UV-328)為毒性化學物質,訂定管制濃度、分級運作量、禁止運作事項及得使用用途;因應聯合國汞水?公約管理趨勢,修正汞之禁止運作事項及得使用用途;另參考美國最終風險管理規則及我國運作現況,修正四氯乙烯之禁止運作事項及得使用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