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客家委員會辦理「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計畫」115年度公告受理申請案
2025/10/22
依據《客家基本法》第14條規定:「政府機關(構)應提供
國民語言溝通必要之公共服務,於公共領域提供客語播音、
翻譯服務及其他落實客語友善環境之措施」及《客語為通行
語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客語為通行語地區內之政府機關(
構)、學校對外提供公共服務時,應具備以客語提供公共服
務之能力」。
相關資料:
2025/10/22
依據《客家基本法》第14條規定:「政府機關(構)應提供
國民語言溝通必要之公共服務,於公共領域提供客語播音、
翻譯服務及其他落實客語友善環境之措施」及《客語為通行
語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客語為通行語地區內之政府機關(
構)、學校對外提供公共服務時,應具備以客語提供公共服
務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