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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115年度變賣報廢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2026/10/20

主旨:公告標售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115年度變賣報廢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暨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

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5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在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一樓簡報室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時間地點開標。

三、投標方式:

(一)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115年10月20日至115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中心(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1樓)洽詢,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價明細表、委託代理授權書、審查表、外標封及標價清單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投標。

(二)投標資格:自然人應註明姓名、國民身分證號碼、住址、電話號碼並檢附證明文件,法人應註明法人名稱、地址、電話號碼,並檢附法人證明文件,並註明投標人外出時,代理收件人姓名、住址。

四、投標廠商應繳納保證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五、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中心安排現勘。

六、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決標之次日起3日內至本中心出納處一次繳清,所繳保證金不得抵繳價款,俟完成變賣標的清運完畢,並將相關影響設施設備恢復原狀且無待解決事項後,無息退還。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保證金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七、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5日內,由本中心按現狀交付標的物。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公布欄張貼者為準。


相關資料:
  •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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