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指定「吊升荷重未滿3公噸之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吊升荷重未滿3公噸具有搭乘設備供乘載或吊升人員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於事前接受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公告資料1份 2026/10/01 旨揭操作人員業經勞動部於115年9月23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3097號公告發布。 相關資料: 公告.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