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於115年7月至12月間執行空氣污染物監(檢)測作業,請事業加強對空氣污染防制之檢查、維修及更新等維護措施,並維持製程穩定操作 2026/08/14 倘依監(檢)測結果發現有特定空氣污染物種有偏高情形,環境部將啟動溯源並至相關工廠進行稽(巡)查或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