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下稱職安署)辦理「工程安全設計及統合管理辦法」(草案)說明會,請踴躍報名參加
2026/04/07
一、為建構工程源頭風險管理制度,強化工程業主於規劃、設計及施工階段之安全衛生責任,以及明確工程平行發包之統合管理機制,職業安全衛生法已增訂第15條之1及第27條之1規定,將工程業主及主施工者納入職業安全衛生防災體系。
二、職安署業依上開法令授權規定,擬具「工程安全設計及統合管理辦法(草案)」,近期將依行政程序法辦理法案預告作業;為使業界理解上開管理辦法草案內容,提升法規遵循度,及蒐集業界意見,特辦理旨揭說明會。
檢送「工程安全設計及統合管理辦法草案說明會」簡章1份,請踴躍報名參加,囿於名額限制,各單位出席請以1人代表為宜,並請於事前逕至https://forms.gle/FwkQYhusWbdEuHzB6報名,額滿為止;另有報名疑問者,請電洽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科技促進協會張小姐(02-2247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