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115年4月17日辦理「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服務說明會」,請踴躍報名參加
2026/03/18
一、查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為鼓勵企業支持員工子女托育,勞動部擴大補助企業辦理托兒設施及措施,推出企業托育補助新制,預計5月1日上路,為使企業瞭解新制規定、相關經費補助申請及核銷作業與系統操作內容,爰辦理多場次說明會。
二、檢附旨揭說明會即新北實體場簡章及報名表1份,其餘場次訊息及報名表可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網址:https://childcare.mol.gov.tw)查詢及下載。欲報名者,請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報名專區(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base/sign_up.aspx)或傳真報名表至本案勞動部委託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傳真:02-3343-1155;電話:02-334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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