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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自115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性別平等工作法視訊諮詢專案

2026/01/23

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本法之規定,或遭受性騷擾,而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或向法院提出訴訟時,主管機關應提供必要之法律諮詢,並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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