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針對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相關資料。
2025/05/04
一、依據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114年4月25日南市財牌字第1141550267號函辦理。
二、依據財政部訂定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台南市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而繳稅困難的納稅義務人,可於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不限繳稅金額、免加計利息,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
三、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設有「受美國關稅影響延/分期繳納稅捐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相關資料:
相關網址: 受美國關稅影響延/分期繳納稅捐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