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檢送「性別平等工作法法律扶助」電子DM

2024/06/25

一、依勞動部113年度「補助地方政府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計畫」辦理。

二、為使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本法之規定,或遭受性騷擾,而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或向法院提出訴訟時,可獲得必要之法律諮詢或扶助,本府勞動局辦理相關法律扶助之補助,補助內容摘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

1.申請人因雇主違反本法之規定。

2.申請人於職場遭受性騷擾,經所受僱之事業單位或本局依本法認定為性騷擾事件成立者,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者。

3.申請人於本法113年3月8日施行前遭受工作場所性騷擾,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且於本法施行後,仍繫屬於法院尚未終結者。

(二)補助項目:

1.律師代撰民事書狀之費用。

2.勞動事件之調解(以下簡稱勞動調解)程序、民事訴訟程序、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及強制執行程序之律師費及其必要費用。

3.勞動調解及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

三、本案扶助計畫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網站https://lhrb.tycg.gov.tw/業務資訊/勞動條件服務/性別平等工作項下查詢,或可致電03-3322101轉6804、6805諮詢。


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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