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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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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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目前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已開發完成之五十五處產業園區,其土地大多已由廠商價購建廠,為能使產業園區更新業務得以順利推動並增加廠商參與產業園區景觀意象營造之機會,工業局積極推動「產業園區內廠商自辦產業園區環境改造暨更新計畫」,期望藉由廠商地區意識之認同及產業園區形象塑造之參與,建構產業園區新環境及意象,從九十二年度起開始辦理「產業園區內廠商自辦產業園區環境改造暨更新計畫」執行作業之輔導計畫,分年度執行相關作業,期望透過該計畫之執行,讓廠商瞭解「產業園區內廠商自辦產業園區環境改造暨更新計畫」之作業方式及優點,進而積極投入各產業園區新環境及意象之塑造,提升產業園區整體環境、景觀及公共設施之品質及水準。此外,並藉由廠商規劃案之投送及評審委員會之召開,給予評定優良規劃案之廠商適度獎勵,除表達鼓勵之意,亦可凝聚產業園區內廠商的社區意識及環境關懷情感,以促進產業園區環境改造及永續發展之新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