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修正「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114年5月1日生效,轉知所轄產業園區業者,請查照。
2025/04/17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4月8日經園環安字第1140006502號函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4年4月7日勞職安4字第1141400291B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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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4月8日經園環安字第1140006502號函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4年4月7日勞職安4字第1141400291B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