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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適用對象工作申請書表」1份,請查照。

2025/02/10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2月6日經園環安字第1140002346號函轉勞動部114年2月5日勞動條2字第1140147563B號函(如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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