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客家委員會函送「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份一案,請查照。
2024/11/11
一、依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3年11月5日經園人字第1130021834號書函轉客家委員會113年11月1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9802號函(原函附件影附)辦理。
二、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歡迎同仁踴躍報考客語能力認證。
旨揭日程表已公告於該會官網首頁/ 公告資訊 / 最新消息 ,詳情請參閱該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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