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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修正「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11條及第2條附表1、附表2,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以勞職授字第114025122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11條及第2條附表1、附表2修正條文1份,請區內廠商查照。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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