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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機械設備器具型式檢定作業要點」,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20日以勞職授字第114025081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2025/03/25

1.依據勞動114年3月20日勞職授字第1140250811B號辦理。

2.勞動部發布修正「機械設備器具型式檢定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相關訊息同步公布於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官網最新消息(https://oli.tycg.gov.tw/)。



相關網址: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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