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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2點規定

2025/02/19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114年2月13日經園北環字第1140001128號函轉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2月12日經園環安字第1140002897號函轉勞動部114年1月24日勞動發事字第1140501053B號函辦理(原函與附件影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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