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桃園市114年「孕產婦全方位守護計畫」,請區內廠商知悉。
2025/01/10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113年12月20日桃康字第1130034526號函辦理。
二、114年「孕產婦全方位守護計畫」將桃園市孕產婦全面納入服務對象,以「全人照護」為核心,結合醫療院所及助產師(士)公會,於產期至產後6個月提供衛教諮詢或特殊個案需求等追蹤關懷服務,並整合桃園市孕婦產婦相關服務資源,期能提供孕產婦全方位的關壞服務,計畫內容說明內容如下:
(一)實施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二)服務對象:設籍桃園市之孕產婦或配偶設籍於桃園市之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外籍孕產婦之一般個案。
(三)服務內容:以面對面諮詢、電話訪視,提供孕期至產後6個月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並視個案需求提供家庭訪視服務,同時整合桃園市孕婦產婦相關服務資源。
三、相關訊息、合約單位及其諮詢服務電話已置於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網站供查詢(首頁>業務服務資訊>健康管理服務>孕產婦健康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