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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函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1條之1規定「繪製污染流向示意圖」如僅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是否得免繪製疑義案

2024/11/28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基於考量污染流向示意圖,係檢視污染在不同介質間之流向及在各類環保許可證(文件)間之關連,故針對指定公告事業如僅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未有2類以上環保許可證(文件),認定無須繪製全廠(場)空氣、水、廢棄物、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污染流向示意圖;反之,如有2類以上環保許可證(文件),則需依規定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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