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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特定水土保持區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變認定辦 法」第2條,業經農業部會銜本部、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中 華民國113年7月9日以農農保字第1132665030號、經水字 第11360200120號、原民土字第1130024356號令修正發 布,茲檢送發布令、令稿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請查照

2024/07/22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3年7月15日經園開規字第

1130014163號函轉農業部113年7月9日農農保字第

1132665030B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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