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述
開發面積
本產業園區編定總面積17,203公頃,填造地面積為11,562公頃,規劃為麥寮、新興、台西及四湖等區暨麥寮、四湖工業專用港。
引進產業
引進產業除六輕及六輕擴大計畫外,尚包括:電力、煉油、煉鋼、、石化科技工業、相關中、下游產業、肥料製造、綜合性工業、工業住宅等。
規劃原則
- 產業園區以隔離緩衝帶(綠帶、隔離水道)與內陸隔離,並提供沿岸遊憩空間與親水景觀,減低環境衝擊。
- 區塊劃分及堤線佈置,配合內陸排水及分期分區開發需求,規劃南北縱向及東西橫向寬廣隔離水道,確保防洪安全。
- 區內規劃環保用地、設置環境保護設施,以區內自行處理污水、廢棄物等為原則,減少廢棄物外流。
- 採大區塊、大面積建廠用地方式規劃,並配合產業類別分區設置,避免不同產業間衝突使用、致發生工安危險。
- 配合基礎產業原物料及生產成品之運輸,規劃設置工業專用港。
- 各區陸上運輸配合雲林生活圈道路系統,規劃設置五條聯外道路。
- 採彈性之分期分區開發原則。
聯外道路
配合既有運輸路網,新闢五條東西向聯絡道路,分別銜接台17、西濱快速公路及東西向快速道路,提升本產業園區聯外運輸功能,健全整體運輸網路。
供水計畫
- 本產業園區需水總量為86萬噸/日,行政院於民國80年將離島產業園區用水納入「集集共同引水供水計畫」一併考量,由集集攔河堰引水經專用管路供應本產業園區。
- 工業用水輸水幹管總長約42公里,共埋設二條,第一條幹管(∮1,750mm)可供應30萬噸/日之水量,第二條幹管(∮2,000mm)可供應56萬噸/日之水量。
- 枯水期水源水量不足時工業用水需依法協商調用農業用水水權量。
排水工程
- 採雨水與污水分流系統,配合道路與地界規劃大區域之獨立排水系統,以重力排水為主,機械排水為輔。
- 區內排水以25年迴歸周期之一日暴雨降雨強度規劃,以排入隔離水道為原則,並設防潮閘門以防暴湖時海水入侵。
抽砂造地
- 本產業園區抽砂造地高程約為EL.+4.0公尺,惟為考量地盤沉陷及填方壓密沉陷,初期造地時填築至EL.+4.5公尺。
- 除港區及隔離水道浚砂可供填地外,另於離岸8至10公里海域處劃定規劃外海抽砂區,最大抽砂區深度為EL.-38公尺。
隔離緩衝帶
- 以寬500公尺隔離緩衝帶(綠帶、隔離水道)與內陸隔離,隔離水道渠底浚深至EL.-5公尺,除可維持內陸排水暢通並防止產業園區之衝擊外,計畫開闢兼具景觀、遊憩及親水功能之設施。
- 本產業園區於每年10月至翌年4月期間,受東北季風吹襲,需設置寬度100~200公尺防風林帶,可降低風速,保護區內設施及人員,達防風及美觀雙重效益。
預期效益
- 增加國土11,562公頃,可提供約7,410公頃設廠用地,並增加約4,152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可加速地方公共設施及週邊社區建設,提供兼具景觀、環保及遊憩功能之親水空間。
- 每年可增加逾兆元產值,並提供逾數萬個就業機會,更可吸引約人口回流,帶動鄉鎮成長轉型。
- 加速地方公共設施及週邊社區建設,提供兼具景觀、環保及遊憩功能之親水空間。
- 促使雲林地區轉型為工商繁榮之工業城鎮。

經濟部雲林離島基礎式產業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