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緣起
工業為台灣經濟發展的主要動脈,而其中基礎工業向來位居產業發展之關鍵地位,提供各項民生及新興科技工業穩定之原材料供應來源,惟自近年環保意識提昇以來,民眾對環境品質要求日漸提高,早期開發之高雄林園、大社等產業園區,因都市漸次發展毗鄰,導致抗爭不斷,而引發遷廠之議;此外,現階段國內部分基礎工業已面臨製程逐漸老舊之困境,無論產能、效率及環境績效均落後國際日新月異之新製程技術,亟需建立新廠以替代舊廠,提高產能效率,並降低單位產品之溫室氣體排放等環境負荷,惟該等新設石化、煉油及發電等基礎工業之推展亦受到阻礙。
雲林離島式基礎產業園區(以下簡稱本產業園區)之開發,即係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為因應前述基礎工業之建廠需求,及林園、大社等產業園區因污染抗爭所引發之遷廠問題,與兼顧環保與生活品質等因素量,於民國79年起著手規劃,在考量自然條件適宜性、民意與地方政府支持等因素下,選定雲林縣西海岸規劃以圍堤填造海埔新生地方式,設置雲林離島式基礎產業園區,並於民國80年6月26日奉行政院核准編定(台(80)經字第20837號函),本產業園區原規劃包括麥寮、新興、台西、四湖區等四區,暨麥寮、四湖工業專用港,預計引進石化、煉油、煉鋼、電力及相關中下游產業。
麥寮區 (台塑企業開發) - 開發面積2,603公頃,造陸面績2,233公頃,進駐15家公司(21家工廠登記證、67製程廠)
新興區 (本部開發) - 編定面積1,433公頃;規劃造地991公頃,完成造地面積283公頃,進駐1家公司,餘56公頃目前由本中心代管
台西區 (雲林縣政府開發) –106年原規畫為「台西綠能專區」,雲林縣政府於108年6月30日終止執行,申請變更為產業園區
四湖區 -94年1月6日經行政院同意停止開發

經濟部雲林離島基礎式產業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