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轉知內政部修正「外國人及香港澳門居民線上申請創業家簽證與居留證及延期居留或變更登記送件須知」第三點,自即日起生效,檢送第三點修正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1份

2025/03/06

依據經濟部114年2月26日經授審字第11420011250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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