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及「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業經經濟部會銜財政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4日以經企字第11354001100號、台財稅字第11304681370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2024/12/31
依據經濟部113年12月4日經企字第11354001103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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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依據經濟部113年12月4日經企字第11354001103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