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第49屆金鼎獎」自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報名一案
2025/04/18
一、依據文化部114年4月1日文版字第11430089101號函辦理。
二、報名政府出版品類獎項者,請與政府機關或其所屬機構、學校共同合作之出版單位,取得該政府機關或其所屬機構、學校授權同意後,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報名參加;若為行政法人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則自行至線上報名。
三、另歡迎以書面方式,踴躍推舉對我國出版產業發展有具體貢獻或成就之國民參賽金鼎獎「特別貢獻獎」,相關表件詳報名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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