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司法院為宣導國民法官制度,刻正推行「國民法官安心審判一起守護合作推廣計畫-工商、人民團體」
2025/01/16
一、為使民眾能安心參與審判,本院於114年1月起至同年12月10
日止,持續辦理「國民法官安心審判一起守護合作推廣計畫-
工商、人民團體」(下稱本計畫),透過與工商、人民團體
共同舉辦本計畫說明活動,以預防詐騙、加深民眾遵法意識、
瞭解擔任國民法官應遵守之保密義務、避免外界不當干擾及
使大眾知悉對國民法官之照料措施為主軸,使民眾瞭解擔任
國民法官相關注意事項及保護措施,進而強化民眾對司法之
信任,提升參與審判之意願。
二、本計畫開放由工商、人民團體於申請期間內,逕洽各法院國
民法官科以安排活動大使、小幫手及協助行政事宜,並填具
本計畫說明活動申請書向法院申請。
三、依本計畫核定人員之出席費及交通費由本院支給。
四、另因符合擔任國民法官資格之民眾遍及各地,並非均得親赴
活動會場,為使制度之推廣不因地區隔閡、交通因素受限,
能更廣為民眾周知,本計畫得由申請單位申請以視訊方式舉
辦,由活動大使所屬法院綜合評估是否具可行性後辦理,並
得彈性調整視訊之活動進行方式。
五、本案承辦人:刑事廳第四科科長余芝瑩,電話:(02)23618577
分機648;刑事廳第四科科員謝依芸,電話(02)23618577分
機252,電子郵件:eliza81@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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