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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交通局「推動115年本市交通安全宣導團辦理作業,檢送申請辦法及注意事項」,若廠商有需求請洽來文所提相關方式提出申請,詳如附件。

2026/07/21

一、考量目前交通安全宣導團申請情形相較往年同期仍有提升空間,為持續推動本市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工作,並使宣導資源獲得充分運用,倘學校、社區鄰里及公司團體等單位評估有申請交通安全宣導團需求,請至本局網站(http://mx.gov.mailcloud.tw/mg-cgi/mg_redirect?dmn=bip.gov.tw&mid=6A5ED0F5.0008FA06_10.1.40.2&mtime=1784598773&token=3909828d4bce6653a809118a964d9935&url=https%3A%2F%2Fwww%2Etraffic%2Entpc%2Egov%2Etw%2F)填報申請表單資料(新北巿政府交通局/文件下載/新北巿交通安全宣導團申請表單),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本局(traffic777888999@gmail.com),俾利辦理後續宣導場次排定等事宜。

二、申請本市交通安全宣導團宣導講習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時間:115年度預定受理申請期程自1月1日起至同年11月30日止,各單位團體原則每年至多申請5場,宣導講習時間以1小時為原則,務請配合詳細填列該申請表,並請於申請講習日期1個月前回傳。

(二)講師派任:本局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單位聯絡人,請申請單位留意。講師鐘點費由本局編列經費支應,請申請單位聯絡人應於宣導日期3天前,主動聯繫宣導講師確認行程,並預先備妥電腦投影設備及場地等資源。

(三)授課方式:講座除實體課程外,另提供線上授課供選擇,請各單位於申請表單上註記;申請單位均需於課程中全程錄影,並於結束時回傳本局留查。

(四)授課人數:請申請單位應儘量集中人員做1次性宣導,各宣導場次人數應至少30人,且切勿於同月份分散宣導場次,以提高宣講效益,避免資源浪費。

(五)其他注意事項:申請確認後,本局將統一安排合適講師並通知申請單位,若同日場次過多,而致有無法妥適安排講師情形,本局將另行通知申請單位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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