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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美國商務部產業與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延長先進晶片出口許可豁免期限至本(115)年12月31日一事,請查照。

2026/04/23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4月21日經園投輔字第1150008798號函辦理。

二.背景說明:BIS於114年1月16日發布暫行最終規則(IFR),要求晶圓代工廠及委外封測廠針對16/14奈米以下先進晶片(出口管制分類號碼3A090.a)之出口實施額外盡職調查,並開放晶片設計商於期限內向BIS申請列入「核准(approved)」名單,以豁免相關出口許可要求。

三.最新進展:

(一)BIS於本年4月9日發布公告,將申請截止期限由本年4月13日延長至12月31日,旨在提供業者額外申請時間,並使BIS有更多時間處理申請案件。

(二)在此期間,凡符合特定條件(如總部位於臺灣且非中資)之授權晶片設計商,得繼續享有豁免;至於尚未申請者,倘於年底前完成送件,屆期後仍有180天之審查緩衝期。

(三)惟自116年1月1日起未提出申請、或未列入核准名單之晶片設計商,其代工廠及封測廠在出口相關晶片時,均須回歸逐案向BIS申請出口許可。

(四)如為16/14奈米以下先進晶片廠商,可於期限內向BIS提出申請,俾獲得較佳之許可簽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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