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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加強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侵,請園區廠商及從業人員落實相關防疫宣導措施

2026/09/07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15年9月7日桃經開字第1150049432號函辦理。

二、中秋節將至,民眾出國旅遊、返鄉探親及境外網購情形增加,請特別加強向員工宣導下列事項:

(一)出國旅遊返臺時,切勿攜帶含豬肉或其他動物肉類成分之食品入境,包括肉乾、香腸、火腿、培根、肉鬆、含肉月餅及其他肉製加工品等。

(二)切勿自國外以郵寄、快遞或網購方式輸入違規肉製品,亦請勿請親友自境外寄送肉品至臺灣。

(三)如不慎攜帶違規肉製品入境,應主動向海關或檢疫人員申報,並依規定投入檢疫機關設置之棄置箱,切勿任意丟棄或攜入國內。

三、請特別提醒外籍移工及經常往返境外之人員,勿攜帶、購買或郵寄違規肉製品返臺,共同落實防疫措施。

四、相關非洲豬瘟防疫及檢疫資訊,可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查詢最新資訊及宣導資料。

五、檢附原來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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