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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經核准設置之工廠,本年度地價稅申請適用工業用地優惠稅率之截止日為115年9月22日,若符合規定尚未申請者,請於規定期限內向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轄分局提出申請,

2026/07/30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5年7月24日桃稅地字第1152751713號函辦理。

二、隨文檢附原函及地價稅工業(廠)用地申請書,如有其他地價稅疑義者,請向該局地價稅科或所轄分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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