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公告修正「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2026/06/29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以院臺衛字第1151058804號公告修正,並自115年6月2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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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以院臺衛字第1151058804號公告修正,並自115年6月26日生效。